電動葫蘆運用注意事項
電動葫蘆適用于修建安裝公司、廠礦的土木修建工程及橋梁施工、電力、船只、汽車制作、修建、公路、橋梁、冶金、礦山、邊坡地道、井道管理防護等基礎建設工程的機械設備。
(1)運用前查看作業(yè)
a.在操作者步行規(guī)模內、視線規(guī)模、重物經過的路線上應無障礙物和漂浮物。
b.手控按鈕上下、左右方向應動作精確活絡,電動機和減速器應無異常動靜。
c.制動器應活絡可靠。
d.電動葫蘆運轉軌道上應無異物。
e.上下限位器動作應精確活絡。
f.吊鉤止動螺母應緊固牢靠。
g.吊鉤在水平緩筆直方向滾動應靈敏。
h.吊鉤滑輪應滾動靈敏。
i.鋼絲繩應無顯著裂縫,在卷筒上排列整齊,無脫開滑輪槽、亂扭、疊扣等跡象,光滑杰出。
j.吊輔具無異常現象。
k.電動葫蘆的作業(yè)環(huán)境溫度為-25~+40℃
l.電動葫蘆不適用于充溢腐蝕性氣體或相對濕度大于85%的場所,不能替代防爆葫蘆,不宜吊運熔化金屬或有毒、易燃和易爆物品。
(2)電動葫蘆不得旁側吊卸重物,禁止超負荷運用。
(3)在運用過程中,操作人員應隨時查看鋼絲繩是否有亂扣、打結、掉槽、磨損等現象,如果呈現應及時掃除,并要經常查看導繩器和限位開關是否**可靠。
(4)在日常作業(yè)中不得人為地運用限位器來中止重物提高或中止設備運轉。
(5)作業(yè)結束后,封閉電源總開關,切斷主電源。
(6)應設專門維修保養(yǎng)人員每周對電動葫蘆主要性能和**狀況查看一次,發(fā)現毛病及時掃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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